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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資源合理使用說明

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以免嚴重影響本校校譽。如一經查證違規行為屬實,除停止使用權外,須自負民法、刑法、著作權法等相關法令責任。請務必先詳閱各出版社之使用規定及版權聲明,再利用各項電子資源。
一、使用者
  • 以本校在職在校教職員生為限。
二、使用方式
  1. 限個人學術研究或教學目的使用,嚴禁有商業行為。
  2. 嚴禁以任何形式連續、大量、有系統地複製、下載、列印檔案。
  3. 嚴禁將密碼以任何形式告知他人。
  4. 嚴禁擅自以任何形式,透過任何儲存媒體,將實體及電子資料之全部及部份內容,傳送、傳播、提供給非本校教職員生使用。
  5. 除上述外,凡直接或間接觸犯各出版社之使用規定及版權聲明者,皆屬違規行為。
三、違規懲處及影響範圍
  1. 使用者:一經查證違規行為屬實,使用者除必須親自致函向出版社道歉,並依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第九條移送校方處置,「立即停止使用網路資源,若涉及侵權行為者,尚應依民法、刑法、著作權法等相關法令負訴追責任
  2.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全校:導致本校遭出版社停權、妨害全校使用權並嚴損校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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